跳转到主内容

延安必康因信披违法被处罚 股民索赔范围确定

深蓝财经 深蓝财经 · 2020.08.30 20:51 · 1阅读

延安必康(002411)2020年8月18日发布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<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>的公告》称, 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拟对公司及李宗松、香兴福、谷晓嘉等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。

经证监会调查查明,(一)2015至2018年延安必康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44.97亿元。延安必康《2015年年度报告》《2016年年度报告》《2017年年度报告》《2018年年度报告》未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披露,存在重大遗漏。(二)延安必康通过虚假财务记账、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方式,掩盖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,导致上市公司《2015年年度报告》《2016年年度报告》《2017年年度报告》《2018年年度报告》披露的货币资金账实不符,存在虚增货币资金情形。(三)延安必康2020年2月5日、2月7日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不准确、不完整,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,构成误导性陈述。

据证券维权律师介绍,延安必康信息披露违法,严重侵害中小股民权益,2020年3月26日延安必康公告被证监会调查后,已经大量股民通过微信gupiao183平台登记维权。现在证监会已经查明延安必康相关违法情况。根据法律规定,凡是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之间买入,并在2020年3月25日收盘时持有延安必康股票的股民,均可在证监会下达正式处罚后要求其赔偿损失。

发稿编辑: 易尔
0 0 0
微博
深蓝财经
深蓝财经 深蓝号

深蓝财经,影响有影响力的人。创立于2011年,发源于深蓝财经记者社区,关注资本市场、公司价值、财经传媒行业,是国内领先的财经新媒体。

本文系作者 深蓝财经 授权深蓝财经发表,并经深蓝财经编辑,转载请注明出处、作者和本文链接

本内容来源于深蓝财经,文章内容仅供参考、交流、学习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

想和千万深蓝财经用户分享你的新奇观点和发现,点击这里投稿。 创业或融资寻求报道,点击这里

意见反馈